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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2018年05月1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教学要求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选  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

1、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鼓励来自科学研究、实际应用、实验实践等第一线的课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3、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4、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的提高和能力的发展,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除外语专业外,其它各专业都不得选做翻译题目;各专业都不要选文艺创作的题目;理科各专业不要选一般性的习题解类的题目。

6、鼓励学生选作教育理论与技能、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题目;鼓励学生参与重要科研项目中的部分工作。

7、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8、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准两人或几人联合共同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两人或几人合作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程序

1、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拟定具有一定价值且符合学生实际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教师将自己的科研项目以适当方式拟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学生自己也可拟定题目,报送学院。

3、学院对所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确认,题目内容的年更新率须在三分之一以上。

4、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

三、步骤方法

(一)论文撰写步骤

1、开题阶段:

(1)第七学期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自定时间;

(2)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了解课题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格式由学院自定);

(3)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认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准备阶段: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根据开题报告制定研究计划和实验计划,掌握和建立实验(研究)方法,获得实验(研究)结果,进行材料和数据的处理。

3、撰写阶段:

(1)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写出初稿;

(2)对初稿需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经指导教师审阅,准予定稿后,按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再进行写作;

(3)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答辩评议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对答辩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协调。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1-2人;

(2)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若干答辩小组,分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以5—7人为宜,最低不得少于3人,组长一般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或委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代表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

(3) 所有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 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5) 答辩时,学生先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再由答辩小组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

(6) 各答辩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答辩记录由学院存档。

(二)成绩评定过程

1、答辩前,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预评成绩。

2、答辩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专业等级评分标准及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质量和答辩情况,在参考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学院答辩委员会必须对所有论文进行终审,确定终评成绩,并从严掌握优秀标准,对确实不够学位水准的论文不能给予通过。对答辩小组评定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要时可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二次答辩。

(三)总结上报工作

1、学院于第八学期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须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于第八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表格式见附件)。

3、各专业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两篇(件),文字部分均以A4纸型复印件形式于第八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一并报送相应软盘。

4、毕业论文(设计)及其所有过程材料由学院存档,专人保管。

四、写作要求

(一)立论、观点应言之有据,对学术的探讨要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

(二)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加以论证解决。

(三)注意充分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第一手资料,论证严密,结论明确。

(四)研究方法正确,实验步骤、方法合理,数据资料完整,图表清晰,设计有可行性、创造性。

(五)文字通顺,表达清楚,无错别字,书写工整。

(六)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8000字,艺术类等特殊专业不少于5000字,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规定合适的字数上限。

(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要求:

1、题目

2、署名(学生、指导教师)

3、摘要(300—500字左右)、关键词

4、正文

5、注释(题注——含致谢、脚注或尾注)

6、参考文献(中文、外文),注明著者、书名、版次、出版地、页码等

7、外文摘要

8、附件

(八)毕业论文(设计)须使用A4纸打印,封皮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五、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配备

1、指导教师由学院确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可独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助教可在高级职称教师指导下参加工作。

2、每位指导教师一般以指导3—5篇论文为宜。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提出课题,说明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式,理工科的实验类题目,还需说明现有技术条件等。对学生自选题目,经过调查后做出上述说明。

2、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3、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题意,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搜集和阅读有关资料。

4、指导学生拟出论文提纲,审定学生的设计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探索合适的研究途径,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研究方法,并与之讨论、确定下一步的方案。

5、在撰写论文、进行设计过程中,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

6、对所指导的学生在写作论文(进行设计)期间的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负有管理教育的责任。

7、指导学生按要求正确规范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对论文的摘要、关键词、正文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写出评语(应含有对论文作者学风方面的评价),给出预评成绩。

8、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应作详细记录(记录表格式由学院自定)。

六、成绩评定

(一) 成绩评定(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终评成绩)均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二)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0%。

(三)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2、对文献资料的理解深刻程度,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水平,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3、有关论证的结构是否符合科学性、逻辑性,是否清楚、正确、严密,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的难易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等。

4、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写作、表达水平如何。

6、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

(四)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评为不及格:

1、立论中有明显的思想性(科学性)或逻辑性错误。

2、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虽然注明是引用他人成果,但所引用的文字或观点已占论文的二分之一以上者。

3、论文工作量不到规定的二分之一者,或有代笔者。

七、其  它

(一)学校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评估。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对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各学院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精神,制定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实施细则及质量标准,对选题、指导教师、写作要求、步骤、成绩评定、答辩等做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并落到实处。各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细则应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学院在学生查阅资料,使用实验室、微机等设备方面应提供较好条件的保障。

(四)各学院应从教学经费中划出一定经费支持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具体额度由学院根据专业实际、题目类别确定。

(五)学校鼓励有创新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发表者须将版权页及论文内容复印件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六)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所做工作,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本人教学工作量。

(七)本规定自2000级本科生开始执行,原《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西师办发[2003]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