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6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广外校[2013]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肃学术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其原创性及创新点是反映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促进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提高学术创新意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研究生自律意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加大检查力度。研究生导师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的具体指导,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品质,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良好声誉
第三条 学校从2013年10月开始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我校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按本办法规定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第二章 工作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研究生处学位办具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管理员可对子账号实行IP绑定,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第五条 检测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该系统。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对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情况;该系统只限检测本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一次,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第六条 研究生需在论文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进行检测,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核表》,由导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审议是否同意送审。学位论文未参加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送审。
第七条 被检测论文的电子版要求: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内容为WORD或PDF格式。为提高检测速度,请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
第三章 检测结果处理意见与认定程序
第八条 “检测系统”仅是判断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工具,单凭检测报告的文字复制比并不能科学而准确地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也不能单纯依靠文字复制比来决定研究生学位论文能否参加送审,需要结合学术机构或指导教师的判断后,才能作出学位论文的实质性审查和能否参加送审的决定。
“全文文字复制比”<25%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直接作出是否同意送审的决定。
“全文文字复制比”≥25%者,建议导师和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由导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组织共同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认定结果做出是否同意论文修改后送审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 导师应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并督促学位论文作者对学位论文中存在学术不规范的部分进行修改。
第十条 若发现学位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学院应该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学位办公室,由学校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故意规避学位论文检测的学位申请者,一经发现与核实,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条 学位论文学术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学位论文写作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高低由导师和论文评阅专家做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