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京召开通报会,通报了一年来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过去一年基金委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共计382件,最终基于调查结果处理相关责任人172人,处理相关依托单位9个。
让人忧虑的是,根据通报,造假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是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
在国外,比如日本,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迹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等都会采取严厉措施,造假学者被取消学位、被辞退教职的并不鲜见;存在造假章、假文件的,司法机关还会介入。有了外在压力,人们的“耻感”才可能被唤醒,净化学术空气才更有可能。
真正能给学术不端者念紧箍咒的,是论文发表者所在的机构和相关科研主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
值得肯定的是,去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6种学术不端情形,若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造假者可能面临撤职、开除、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期待这一《办法》尽快走向全面落实,真正成为学术不端者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