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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09月2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的教学过程,是提高和体现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规范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校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由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组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研究内容应体现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系统的科研训练。

2.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尽量与工程实践、科学研究、经济发展相结合,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实际项目,可激发科研兴趣和热情,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3.贯彻“以学生为本”的人才培养理念,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鼓励选择与学生就业、深造、兴趣相关的设计题目,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潜能。

4.题目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又留有充分发挥、扩展的空间;要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5.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避免若干人合做一个题目)。

6.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1-1,以下简称任务书),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和技术指标及进度安排,交系或教研室(研究所)审查,通过审查后系或教研室(研究所)主任签字并报院(系)。

7.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第6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和把关,评分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8.选题、审题工作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完成。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审查通过后报院(系)批准。

(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1.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前期准备情况进行开题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三位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预计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3.学生参加开题检查的要求:

(1)检查前,学生必须提供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开题检查记录表》(附件1-2)上签字。

(2)要求学生做5-10分钟PPT汇报(应重点阐述课题意义、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回答提问5分钟。

4.开题检查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的选题是否合适、方案论证是否可行、工作量是否适宜,文献是否充足;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是否深入、进度是否得当、基础条件是否具备等;

(2)检查小组根据任务书、开题报告及学生开题情况给出评分;

(3)秘书记录每个学生答辩的情况和问题,开题检查后将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检查记录表收齐、存档。

5.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三)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三位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学生撰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中期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及结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学生参加中期检查的要求:

(1)检查前,学生必须提供中期报告,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3)上签字。

(2)中期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学生做10-15分钟PPT汇报,回答提问5-10分钟。学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情况时,应借助多媒体、挂图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期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后期工作计划等。

4.中期检查小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回答专家问题情况。

(2)检查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检查小组根据中期报告及检查答辩情况给出评分,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论文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检查小组要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

(4)秘书记录每个学生答辩情况和问题,中期检查后将中期报告和中期检查记录表收齐、存档。

5.中期检查位于后5-10%和未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在两周内进行二次中检。二次中检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6.各院、系、教研室(研究所)应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本科生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四)结题验收检查、论文评阅

1.对需要结题验收检查的毕业设计,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组织指导教师和有关教师成立结题验收组实施检查,并在《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附件1-4)写验收意见。

(1)现场验收毕业设计、图纸等成果,演示实验结果或运行软件,检查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2)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2.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填写《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

3.每篇毕业设计(论文)要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至少一位教师评阅。评阅教师根据论文撰写情况填写《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

4.如果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评阅意见不一致,院(系)应给出是否允许参加答辩的最终意见。

5.对结题检查(论文评阅)中毕业设计水平和论文质量排在专业后5-10%的学生(不含验收不合格学生),院(系)要组织安排集中答辩。在集中答辩之前进行论文重复率的联网检测,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视情况给予延期答辩、重修、不授予学位等处理。

6.结题检查(论文评阅)不合格(即未获得答辩资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申请进行延期答辩,直到合格后方可参加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组织的答辩。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由系或教研室(研究所)负责组织,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二人具有高级职称,学生和导师尽量不要安排在同一个答辩小组),设答辩小组长一人,主持答辩工作。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由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

2.答辩现场环境整洁,气氛严肃,衣着端庄。

3.答辩小组采用协商或投票方式给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向院(系)学位委员会提出是否准予学生毕业的建议。一个专业或班级分设几个答辩小组时,要统一标准、统一考虑。

4.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要求:

(1)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毕业论文、翻译、图纸等)和《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提交答辩委员会,《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无评语、缺少签字不允许参加答辩。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在2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做15-20分钟PPT汇报,回答问题5-10分钟。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给予学生引导、提示,或替学生回答问题。

5.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论文、图纸等成果填写《毕业答辩记录表》(附件1-5),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6.答辩后,同学根据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等,答辩秘书负责材料归档。

7.教学秘书统一收齐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和学校随机抽查论文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

(一)院(系)检查和督导

学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及检查,指定院(系)督导专家定期对各环节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1.院(系)督导组检查内容

(1)各环节是否规范有序,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完成工作情况;

(3)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建议。

2.答辩委员会(或检查组)成员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检查要成立答辩委员会(检查组),主任(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工作整体进程;秘书负责做好各环节准备工作(安排学生答辩顺序、提前准备好软件和PPT),做好记录,整理存档材料。

(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系)审批。

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建议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外单位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学生的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及时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3.学生无法回校参加中期检查等环节,可按照院(系)的安排通过视频进行检查和汇报。

4.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和保密问题由院(系)、学生和对方单位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

院(系)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包括纸质版存档和电子版归档,要保证两种归档材料的一致性。

1.毕业论文的终稿应按封面、内封、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原创性声明、致谢、附录等顺序装订。

2.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由院(系)刻成光盘长期保存;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本送交学校档案馆永久存档。其他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本、图纸等成果由各院(系)自行保存。

3.院(系)应将每位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检查记录表、中期检查记录表、结题检查(论文评阅)记录表、毕业答辩记录表收集汇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记录表》(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记录表》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档案要保存三年。

三、附则

我校学科门类较多,不同学科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要求和做法不尽相同,各学院(系)可参照本《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出适合本院(系)各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未尽事宜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