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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答辩工作相关规定


2017年09月25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1、严格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答辩前,学院应严格对允许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本学期申请提前结业、学籍处理结业、延迟毕业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其他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经指导教师评价和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能取得答辩资格。另外,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有重大错误而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者不允许参加答辩。论文经学术不端检测后认定为取消答辩资格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2、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由指导教师审定签字。

评阅人应详细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认真写出评阅意见,内容包括:选题质量、完成情况、取得成果、存在不足和成绩评定。评阅人应是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由专业教研室或系部指派),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

3、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

答辩应事先排好次序,并合理控制学生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学生要自述课题的目的、要求、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和结论,设计中的体会、见解和改进建议等。自述一般不少于10分钟。允许同学旁听答辩。

答辩委员会(组)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说明书(论文),随后提出质询,由学生回答,一般不少于10分钟。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方面内容,提出相应难度的问题,由学生进行解答。因故未能到场参加答辩的学生,答辩委员会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及记录工作。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向学院做出书面报告。

答辩记录卡、评分表、现场记录以及答辩小组书面报告,学院应认真保存,学校组织专项检查时作为必要的支撑材料。

4、公平公正作好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应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学生答辩成绩。成绩评定采用民主集中制综合评定,获得优秀成绩以及每个答辩小组成绩最末一名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进行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准予二次答辩。

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在综合指导教师、评阅人的评语基础上,主要反映学生答辩时的情况,应实事求是,用词恰当,简单扼要地按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