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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


2017年09月12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在前期开展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教务处从即日起组织专家对全校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论文(设计)答辩和提交截止时间。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前组织专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审查、把关。答辩应尽可能在5月底前完成,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截止时间为6月5日。每位学生准备一份与提交于系统中完全一样的纸质论文1份备查。

2、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率、写作格式和规范性、工作量饱满度、论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水平等。

3、抽查比例。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前期进度检查结果,安排各学院不同的抽查比例。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抽查比例为40%,其他学院抽查比例为30%。前期进度检查中被确定为“重点督查”的毕业论文(设计)100%再查。

4、检查地点和时间。检查地点设在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各学院将抽中学生的1份毕业论文(设计)纸质论文终稿送至该地点。检查时间根据各学院学生在系统中全部完成提交的时间确定,先提交者先行检查。各学院请于2017年6月12日17:00前将论文送至实践科(厚生楼338)

5、抽检学生名单和检查结果公布。抽检学生名单及检查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在教务处网站(菁林园)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检查“通过”的学生名单不再公布)。

6、检查后修改。检查后确定为“重新修改”的论文,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修改后再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检查,直至“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将不能获得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的毕业论文(设计)学分(4学分)。提交检查后修改的论文(设计)(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电子版须在系统中以终稿形式提交,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厚生楼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