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1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其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综合体现。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衡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当前教学和评估工作及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学能力;
3、学生能够对工程和社会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4、学生得到工程设计方法和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
5、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6、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二、毕业实习的要求
1、毕业实习的单位与内容原则上应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相关联,以便于学生更好地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
2、毕业实习任务应力争与学生就业单位的工作范围接近,以利于发挥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毕业实习应拟定毕业实习指导书或计划,毕业实习报告应规定基本内容,拟定框架要求;
4、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每日填写实习日志,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单位、内容、收获和体会,也可摘抄实习实测数据资料。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在实习完成后交指导教师,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5、教师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考核成绩、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进行评分,也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一部分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优:全部完成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考核时能够圆满回答问题,无违纪现象者;
良:全部完成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比较系统地总结和体现了实习内容,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无违纪现象者;
中:基本完成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较好地总结和体现了实习内容,考核时较好地回答问题,无违纪现象者;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有主要的实际材料,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者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2)实习报告混乱,分析有原则性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日志缺失或内容大部分未完成;
(3)实习缺席三分之一以上;
(4)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选题应以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为依据,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选题应力求与社会、生产和科研实践相结合;
3、难度和广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独立完成任务;
4、具有相当程度的综合性和专业知识覆盖面,有利于深化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一人一题,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四、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确定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选题要求、意义和所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题目,于第七学期第16教学周上报所在学院(中心);
2、第七学期末,各学院(中心)教学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公示。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在第八学期第一周下达给学生;
4、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六周前完成文献阅读、资料收集等工作,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
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与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中心)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经学院(中心)教学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采用双指导教师制,聘请有业务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生所在学院(中心)仍须指定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检查,掌握进度,负责答辩,协调有关问题;
4、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文科12名);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制订毕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内容和要求,规定纪律;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
(3)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填写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不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督促检查,而且也是对教师指导质量的一项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①每个学生发一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指导学生一次,每次由学生填写指导情况,并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以达到全程记录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教师指导情况的目的;
②指导记要的封面列出学院(中心)、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应由教师职责、学生守则、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以及记要内容等部分组成;
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指导日期(年、月、日)、时间(×点×分~×点×分);
(2)上次辅导至本次辅导期间,学生所做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需要解答的问题;
(3)答疑应采取面授形式;
(4)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5)(1)、(2)两项应由学生答疑前填好,指导时交教师审阅;
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要》应在答辩时呈交答辩委员会,作为评分的参考资料;
(4)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5)指导学生按规范(见附件)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写出评语;
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毕业实习、调研中应服从带队教师安排,自觉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应明确任务与要求,带着问题主动、虚心向现场工作人员学习,认真作好笔记,按计划独立地完成实习、调研报告。毕业答辩时应将实习、调研报告交答辩评审组审查,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的依据之一;
2、学生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做到设计合理,叙述简练,文字工整,绘图整洁、正确、规范,并完成不少于1万外文字符的翻译,用外文写出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在答辩时用外语宣读;
3、土木、机械类专业设计型题目,一般每个学生至少应完成相当于两张0号的设计图,说明书不少于一万五千字;论文型题目其说明书不少于二万八千字,答辩时应附上本人第六或第七学期课程设计图;
4、电、运输、管理、材料类专业设计型题目,说明书不少于二万四千字,要有一定数量的设计图;论文型题目其说明书不少于二万八千字;
5、文科类专业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一万五千字,并附资料索引;外语类专业论文要求三千到五千单词。
6、应用理科类专业论文中要有定性的分析、定量的计算,学生应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程序处理和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论文说明书不少于二万字;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做好整理、后续工作。学生应当重视文整工作,按要求装订成册,并与其它设计(论文)资料一起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
8、学生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答辩资格:
(1)未按时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2)说明书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
(3)图纸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
(4)设计中有三分之一时间缺席,或旷课累计达七天以上者;
(5)查明有抄袭或代作行为者。
七、教务处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审核各学院(中心)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支出;
3、汇总各学院(中心)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4、牵头进行中期检查、抽样答辩、答辩工作;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
6、对优秀论文进行汇编;
7、组织学院(中心)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八、学院(中心)职责
1、各学院(中心)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本学院(中心)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全过程监控。由学院(中心)教学负责人任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资深指导教师任组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下述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制定和修改;
(2)分工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要求,因故改题的需上报审批;
(3)分工审核毕业实习计划与毕业实习报告的组成内容;
(4)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资格,并分配任务;
(5)检查并联系解决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条件;
(6)按毕业设计(论文)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控工作包括:
(1)准备工作。审定指导教师报送的题目,审批指导教师资格;审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分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组织师生见面会,对师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审定毕业实习计划;检查毕业设计工作条件;
(2)核查教师的指导工作,要求教师每周指导、检查、答疑和布置具体任务的师生面对面活动不少于一次;
(3)组织中期检查;
(4)答辩准备。组织抽样答辩,指定答辩委员与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研究答辩有关规定与评分标准;
(5)答辩文档审查。指导教师在学生答辩前,应检查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审阅人评审意见和文档内容是否齐全、规范,不齐全、不规范者应补全后报送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在学生答辩前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文档不规范或文件不全者,应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补全规范后,再进行答辩。
3、答辩
(1)在学院(中心)主任领导下,按学院(中心)和专业分别成立学院(中心)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学院(中心)答辩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共5~9人组成,负责组织全学院(中心)的答辩和学生成绩及评语的审定等工作。专业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5~7人组成(正副主任各一名,委员和秘书),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答辩,学生成绩和评语的评定。上述名单应于毕业答辩开始两周以前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在本专业范围内进行,学生多的专业可以分小组进行,但每个答辩小组不得少于3名学生。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名教师,这些教师可以是本专业、本学院(中心)的教师,也可以是外专业、外学院(中心)的教师,也可就近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参加;
(3)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组一名以上教师详细评阅,写出评阅意见,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人;
(4)为严格要求、统一标准,在全面答辩开始前,全校要组织抽样答辩。由教务处组织成立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样答辩委员会。校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中心)专家组成,按专业大类组成校抽样答辩小组,对各专业学生进行随机抽样答辩;
(5)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30分钟,其中学生本人简要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约为20分钟,教师提问和学生答辩时间约为10分钟。答辩要有记录,答辩结束后,该组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字。记录存学院(教研室)备查。
4、存档和成绩报送。学生答辩完毕,文档资料完整后,对学生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必须进行学院(中心)级存档,由教研室或学院(中心)资料室保存,教师可随时借用。存档之后方可由教务员向教务处报送成绩。教务员在报送成绩时如果发现文档内容不全者,应通知指导教师补全后方可报送成绩;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每学年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按要求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教务处,应填写教务处制定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并附上论文摘要,然后由学校评选后刊登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中,进行交流;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完毕后,各学院(中心)应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分析研讨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举措,提出修订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意见,报送教务处。
八、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优秀(相当于90~100分):应按标准严格要求,比例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20%。
1、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能灵活、正确、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或创新点。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2、设计图纸质量高,说明书(论文)中结论正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文理通顺;
3、实验技能好,方案正确,数据可靠,动手能力强;
4、答辩时能熟练、正确地回答问题;
5、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勇于承担任务,认真努力,态度端正,遵守纪律,表现好。良好(相当于80~89分):
1、能较全面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能阅读外文资料;
2、设计图纸质量较好,说明书中结论正确、论据较充分、条理较清楚、文理较通顺;
3、实验技能较好,方案正确,数据可靠,动手能力较强;
4、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
5、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积极努力,态度端正。遵守纪律,表现较好。中等(相当于70~79分):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尚能阅读外文资料;
2、设计图纸齐全,说明书(论文)结论基本正确,文理比较通顺;
3、实验技能一般,方案基本正确,数据基本可靠,有一定动手能力;
4、答辩时基本论点正确,无原则性错误,主要问题能回答正确;
5、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完整,内容正确,但有个别遗漏,概念基本清楚。
及格(相当于60~69)分:
1、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阅读外文资料较困难;
2、设计图纸质量合格,说明书(论文)结论基本正确,文理尚通顺;
3、有一定的实验技能,方案基本正确,数据基本接近,动手能力一般;
4、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有些问题需经启发后方能回答;
5、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工作态度一般,能完成规定的最低工作量,表现一般。不及格(60分以下):对确未达到基本要求者,不可降低要求,应按不及格计分;
1、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任务和要求,或设计(论文)中存在原则性的错误;
2、设计图纸说明书(论文)等有严重错误,或实验技能差;
3、答辩时基本概念错误,主要问题回答错误,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地回答,达不到最低要求;
4、在毕业设计(论文)中,不努力、不认真、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不好。
九、评价和奖励
1、学校将每年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将作为学院(中心)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十、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相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