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3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综合训练的教学阶段。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综合素质都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东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大学生达到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三基)和运用知识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实验测试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制图能力(六个能力)以及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三个素质)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大学教育的综合训练,也是对教育质量的检验。
二、选 题
选题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范围进行专业确定的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具有运用课程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
2.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工科类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实用价值;
3.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要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作为由学生完成的课题;
4.对于与往届重复的课题,严禁将往届毕业设计(论文)借给学生参考,防止出现抄袭现象;
5.各专业可将水平较高的题目列为重点题目。对于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科学实验类的重点题目,必须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并有实用价值。文理类的论文重点题目须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先进水平。重点题目交给前七个学期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
6.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须由研究所审核,在审核批准后下达任务书;
7.无任务书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要求学生能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用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表现出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能力;
2.学生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学生能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实验、测试、计算、绘图、设计、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训练;
4.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设计(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践应用中有一定意义;
5.学生能够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至少翻译一篇与设计(论文)相关的外文文献;
6.鼓励学生运用双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或运用外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运用外语进行答辩;
7.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为从查阅文献、实习(调研)开始,学生每天工作6-8小时,用12-16周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8.毕业设计(论文)的图纸、表格、插图要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9.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书写。设计、论文全文在10000字以上。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10.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可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1.各学院教学院长领导组织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此项工作担负着领导、组织、检查和监督的职责;
2.各学院要求各研究所选派有教学经验、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的教师为指导教师;
3.各学院在学生实习(调研)期间负责组成实习队,确定实习(调研)场所,监督检查实习(调研)质量与效果;
4.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5.学院应根据《东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试行)》,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成绩一经确定后,由研究所(系)所长(主任)签字核准,教学院长签字生效;
6.毕业答辩由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组织进行。答辩指导委员会由5-7人组成,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答辩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备案;
7.院答辩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1)领导本学院毕业答辩工作,审核、评定本学院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审核各研究所(系)答辩委员会名单;
(3)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
8.各专业根据学生的多少,可成立若干个分别由5人以上组成的答辩委员会,报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具体组织答辩工作;
(2)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
(3)研究解决答辩中的有关问题。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学院备案。
9.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差的学生要组织进行二次答辩。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为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末位的学生,一般占学生总数的1-3%。答辩成绩评定要实事求是,不允许给学生提高成绩。二次答辩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经导师和评阅人审阅合格后方可进行二次答辩。
五、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研究能力、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选题应掌握有关的资料和文献,平时要认真检查,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学生解决设计(论文)中的难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在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提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研究所讨论审定后,及时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及时填写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含图纸、程序等),按学校的有关要求指出错误并督促学生改正,对学生是否能答辩进行资格预审;
(5)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认真写出考核评语并签写本人姓名、职称及评阅时间;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7)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明确标准,严格把关。
2.学生做完的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后,即送评阅人审阅。评阅人原则上由校内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阅人审阅后应写出评语,评阅人评语要从本规范中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对其进行评述,并注明评阅人姓名、职称及评阅时间。无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的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3.每位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必须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以设计(论文)内容为主,也可涉及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知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构成: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评阅人给出的成绩,毕业答辩成绩,各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各院确定;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1)完成任务情况;(2)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学生作出的实际成果;(4)实验、测试、计算、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5)书写格式标准化,图样、表格、插图规范准确;(6)科学作风;(7)创新精神;(8)答辩中回答提问情况;(9)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包括出勤、纪律、协作精神等);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学生答辩结束后,先由答辩委员会给出综合评定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由所长签字、平衡成绩,并由教学院长签字后即为最终成绩。由各院教学办登录;
7.各学院在整体上掌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比例是: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5%;中等在35%;及格、不及格合计在10%左右。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有弄虚作假、抄袭行为者,应给予”不及格”成绩。
七、质量检查
1.学院组织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统一抽查、复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材料交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汇总;
2.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每年组织部分教师对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质量分析。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当年对各院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
八、归 档
在每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由各院负责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归档的资料有: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及相关的图纸附件1份,指导教师评语1份,评阅人评语1份,毕业实习手册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