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5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本科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也是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本科毕业生答辩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答辩程序及组织实施办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答辩程序
1.参加答辩资格
凡本科学生按毕业论文 (设计)开题报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论文(设计)撰写符合格式要求,经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学生平时情况,认真负责地写出全面的简明评语。
由学院或教研室聘请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复审教师评阅:复审教师应本着对答辩小组负责的精神对毕业论文(设计)给予全面的客观评价。
3.答辩:由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主持,以公开的方式举行。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学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限定在1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向学生所提问题的内容包括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学生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以及与学生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概念问题。要求提问时做到简明、确切。
每个学生答辩所用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答辩小组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存档。
4.答辩记录、成绩考核表、评语随同毕业论文(设计)一起存放在学院资料室。
二、实施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答辩小组组织实施。
2.考虑不同专业与学生人数组成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答辩由各小组长主持,具体负责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应为单数,其中每组至少要有一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本组学生论文指导的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小组的组长。答辩小组组成名单,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答辩前一周张榜公布。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安排答辩工作、主持答辩、评定成绩、答辩工作结束时向本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