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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2017年05月19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1.学生最迟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正稿按要求装订成册,分别交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详细评阅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和建议成绩。对有疑问的论文,要进行系统查重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

2.各教学院在答辩前两周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制订答辩规则、程序和要求,组织答辩并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左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组长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与答辩有关的具体工作。

3.答辩委员会在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基础上,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自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之日起,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效时间不满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时间2/3以上者;

(2)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不齐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等任缺一种)或不在规定时间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正式材料者;

(3)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作一个课题,内容有50%以上雷同者;

(4)请他人代替完成或有抄袭行为者;

(5)违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者;

(6)其他不符合答辩资格要求者。

4.各答辩小组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讲解1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15分钟,须做好答辩过程的记录。答辩完毕,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回答问题情况,及时写出答辩评语和建议成绩。

5.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由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意见给予评定。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由答辩小组推荐,大组二次答辩(或集体评议)产生,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