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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规定


2017年05月02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为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对答辩程序、组织实施及成绩评定办法规定如下:

一、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

凡本科学生按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同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分别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三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给评阅教师)。

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学生平时情况,认真负责地写出全面的简明评语。内容包括: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分量和内容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水平及应用价值;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情况;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指导教师在学生答辩前给出评语和成绩。

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毕业设计(论文)给予全面、客观评价。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3、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小组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20分钟左右)。向学生所提问题的内容包括学生应掌握的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问题。答辩小组秘书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

4、答辩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参照答辩评分标准,给出合理的成绩。

5、答辩记录、成绩考核表、评语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由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