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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


2017年04月01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一次综合检验,更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平台。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和科研课题,鼓励学生选择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相结合的交叉复合型课题,鼓励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课题,以使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知识与能力有更大的提高。

2、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需通过各院(系)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审议,并经系主任审定,学院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末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

5、毕业设计必须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合作完成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在题目上应加副标题,指明每个学生的任务重点,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又有各自的特点。

6、学生可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必要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学生所在专业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7、卓越工程师专业毕业实践严格按照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深入企业,独立完成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与企业生产实际相关,保证在企业开展现场实践和课题研究,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的培养。

二、指导老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院(系)要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写作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每周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至少1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指导,填写指导日志。

4、指导教师应及时登录“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网上填报指导日志和审核周进展记录。

5、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主动与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返校之前,须完成对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有高度责任感,努力学习、虚心求教,独立工作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注重锻炼和培养实践与创新能力。

2、要参阅一定数量的新技术资料(文科学生建议进行一定的社会调查),要符合规范地运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之中。

3、毕业设计要有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和有关标准图纸,毕业论文要有一定调查研究的综述和论点鲜明的研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成果。

4、学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已经获得免试推荐外校研究生资格,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要规范,要有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理工科类论文1.5万字左右,经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1万字左右(其中外语类5千字左右)。

2、毕业设计(论文)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各院(系)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5位教师为宜。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小组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认真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评分表。

3、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生讲解10-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10-15分钟左右。答辩时既要提问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又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三者评分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4:2:4,由系负责人根据评定成绩核定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所有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要回校参加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校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统一评分。

评分标准:

①优秀: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候选学生的评定,必须参加大组答辩,答辩组教师不得少于7人,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产生,也可在小组答辩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和评分加以确定。“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②良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报告(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③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报告(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④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报告(论文)质量一般,并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⑤不及格:存在明显抄袭或弄虚作假现象,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报告(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

五、评优和材料归档

1、各学院要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的5%)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每班1名)的评选工作,并将结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送教务处汇总。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科学,写作规范,内容较好地体现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独到见解。

(2)优秀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严格过程管理,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要有1人成绩为优秀。

2、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做好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和要求另行通知。

3、各学院要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并报送教务处。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均应包含题目、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200字左右)、正文摘录(理工科3000字左右,经管及人文社科类2000字左右)、参考文献,格式统一。以学院为单位装订成册(内容较厚可分为上、下或一、二……册),并有标明学生姓名、题目、页码的目录。

4、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评价工作以系为单位,从选题、教师状况、学生状况、答辩和成绩评定、组织管理等五个评价指标认真总结,系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各一份)报教务处汇总后归档。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明细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导师意见、评阅意见、答辩意见、成绩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含计算书)及附件。

六、组织领导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l、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各院(系)、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引导学生学习“河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明确目的和意义,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方法和规范化要求,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的纪律。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选题开题: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进行课题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下达到每一个学生,以及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中期检查: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院(系)备案,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教务处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各院(系)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答辩评分:答辩前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若干规定”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答辩结束后各院(系)教学院长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则退回有关院(系)进行调整。

七、其他方面的规定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每2年需更新一次。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尽可能满足学生上机要求,以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如需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应在拟定课题时一并提出。属于专项科研课题的,调研经费由科研费中支付,属于非生产、科研课题的,可在各学院教学经费中支付,调研要就地就近,从严控制出省调研。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