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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4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答辩要求
1.论文答辩工作应安排在每年教务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各学院不得提前进行答辩工作,以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完成论文。
2.学院成立由3至5名教师组成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其中设主席1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主席),秘书1名(不得由学生担任)。
3.答辩时间一般为15分钟左右。答辩后,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论文从研究(设计)内容、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成绩,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打分表》。
4.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答辩,按照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要求执行。
5.学生若在第八学期参与学校审核通过的校际交流等活动,可向学院提出异地网络答辩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评分要求
1.毕业论文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其中被评为优的论文篇数不得超过毕业论文总篇数的30%。
2.毕业论文应独立完成。凡经“查重”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通过答辩后成绩应在80分以下。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毕业论文成绩以0分计,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