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3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答辩会的方式
由院、系业务办公室(研究生科)按照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对提交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分组,每个小组一般应包含10-15名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方向)的研究生。每个小组有一个答辩委员会,并在集中的时间、地点举行答辩会。
每位硕士生答辩时间为30~40分钟,其中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控制在20分钟,剩余时间用来提问和回答问题。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责任教授讨论推举,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本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导师,至少应有1人是研究生申请专业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负责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介绍本组的答辩情况),分委员会委员人数有限的个别学科,可由分委员会指定的某位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该名教师负责列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汇报本组的答辩情况)。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来自企业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
答辩委员会是否要求导师回避,由各单位(学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研究生有不止1名导师时,至多只允许其1名导师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一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等)的委员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一般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承担助教工作的博士生)担任。
三、答辩表决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四、答辩成绩评定
各单位(学科),按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类评价标准草拟答辩决议书蓝本,供答辩委员会套用。标准的具体内容,各学科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
答辩会开始,答辩委员会秘书统一介绍本组参加答辩的研究生的学习情况;
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其答辩情况,在《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分参考标准》的相应空格内填写成绩。各分项评分按百分制给出,总成绩按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给出(即总分不再是各分项分数的加权汇总)。每位委员给予本组研究生的答辩分数应有一定的区分度,以准确反映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答辩的实际水平,具体而言,每位委员给出成绩为C、D的答辩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本组人数的10%;
本组研究生答辩全部完成后,答辩委员会根据每位研究生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以及各位委员的评分情况,套用拟好的答辩决议书,填入相应的具体内容,形成每位研究生的答辩决议书。
五、院系及学位分委员会工作
全体硕士生答辩结束后,各院系应对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上述总结,评议本期硕士生培养质量,对通过答辩但答辩成绩排在后10%的硕士生的学位申请作重点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期提交的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情况的内容。
六、其他
导师应为每位研究生支付一定的答辩费用(具体额度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需要确定),用于各二级学科统一组织、集中支付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秘书的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