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通过某种关系在别人写的论文上署名,甚至成为“第一作者”,这种精神产品的“挂名”现象,同物质生产领域里的假、冒、伪、劣产品一样,深受广大文化、科技工作者的嘲讽和指责。“挂名”现象的危害是:
(1)“挂名”者并未参加论文内容的研究与撰写,却以不正当手段在他人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姓名,这就造成了侵犯他人著作权。
(2)够发表水平的论文是文艺创作、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是作者智慧、创新的结晶,是高雅、圣洁的,历来受世人尊崇。而“挂名”现象的出现玷污了论文的高雅、圣洁,降低了论文对评价作者应起的作用。
(3)“挂名”现象给以论文评职称的工作蒙上了阴影,降低了论文与作者对应关系的可信度和评职称的真实性。
(4)一篇论文,由其内容创新程度决定的学术水平是固定的、客观存在的,而论文的人均学术水平却与其作者人数成反比。“挂名”论文降低了该文原有作者的人均学术水平。
(5)“挂名”现象是不劳而获的行为,它败坏了文化人特有的奋斗、求是、攀登、攻关、克难、进取的传统风尚。
“挂名”现象来源于个人主义,兴盛在用于评职称的论文中,这里不仅有个人素质所起的作用,也有职称评定的导向问题。所以遏制“挂名”现象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文化、科技界的职业道德。引导作者严格执行、认真维护著作权法,对与其有关的错误行为坚决抵制和斗争。
(2)在以论文作为聘职、评职称、评先进的依据之一时,有关组织应该对所用论文的作者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对不同顺位的作者赋予大小不等的权重系数,其中“挂名”作者不论其顺位如何一律以零分记。
(3)国家的评职称工作,应该改变主要以论文数量为依据的做法,减少论文数量在评职称条件中所占的比重。
(4)“挂名”现象多在决定用稿后至印刷前形成。根据这一特点,编辑部可以明确规定:“稿件交来后,其作者的姓名、数量、顺位不得改变”,这样就遏制了“挂名”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挂名”搞件,可先做劝解工作,力争让投稿者自己去掉“挂名”者,否则可拒收此类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