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每学期的九、十月份,是教学论文评选的高峰时期,广大教师在积极投稿之余,也常常被论文评比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所困扰。不容置疑,教学论文的评比应当对激发教师的教育科研热情、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教师在论文评比过程中常常遇到组织渠道不够规范、评比程序不够透明、评比收费明显不合理等情况,导致论文评比活动变了味、走了调,给广大教师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以下是教师论文评比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组织渠道不规范,教师难辨评比活动的“合法性”
现在,教学论文的评比主要是两条线:一是教育(教科研)部门组织的主题征文评比;二是各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以前,这些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都有传统的、比较固定的活动名称,评比活动规范,有动员阶段、初评阶段和终评阶段,获奖作品的含金量高,影响范围大,深受广大教师喜欢。然而,最近几年,除了教育管理(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外,各教育学会学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教育(教学)研究会等民间团体机构,甚至教育(教学)刊物等纷纷组织论文征集与评比活动,有的分会(专业委员会)或研究会的名称还是前所未闻的,评比理由也由年会、纪念性研讨会扩展为随意性的征集活动;教育管理部门的各条线也“因地制宜”开展了征文活动,如安全、法制、电教、工会等都有名目繁多的论文评比活动;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有些论文组织单位(含教育报刊自行组织的评奖)不通过教育部门审批,直接把论文征集通知邮寄到基层学校,由学校教科部门或教师代表把论文收集后邮寄给征文单位,其操作过程之不规范让教师感到真假难辨、无所适从。
二、收费名目繁多,加重教师负担
按理说,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教研教科机构应该承担指导当地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任务,组织论文评比是其职责所在;而各级教育学会、各教育研究会等团体也是教育科研的“民间领袖”,担负某些教师发展与成长的引领任务。但是,在最近几年的各类面向教师的论文评比中,绝大部分都是收费评比。以江苏省为例,现在不需要交费的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只有“五四杯”等寥寥几个。在各种收费评比中,都打着“所收费用用于组织稿件的评比、发奖活动”,但是到底评比时请了哪些人员参加、评审流程与所需工作良均无从知晓,评审费用的名目和数额又似乎没有标准。比如,有的学科论文评比,每篇费用高达60 元,而有的学科论文评比,每篇只要10 元;有的评比要求作者把摘要、关键词等另外书写,还要填写表格等把论文的“身世”说得清清楚楚,作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好文章参加评比,还要交上一笔不小的评审费用,确实令教师寒心。
三、评选过程走形式,评比活动副作用大
由于论文评比组织机构收取了教师的评审费用,因此,所谓“拿人家者手短”,不论参评论文质量高低,基本上都能获奖。这样的论文评比,很难发现有创意的文章,对教师教科研工作也不能起到推动作用,甚至诱导教师热衷于创造一些浮躁、虚假的“科研成果”。最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论文的评比结果往往是“作者职务(职称)高低决定获奖等级高低”,埋没了真正形成于教育教学实践的、理论朴实的原创论文,打击了一线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
显然,如此评奖不能反映教师科研能力的真实水平。但是最近几年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论文的要求越来越高,论文评比结果涉及到教师的评职评优利益,论文评比的形式化,必然带来了教师考核的不公平,使得原本一心忙于教学的教师,反而不如那些会“写”论文的教师“科研成绩”多,有的甚至因此失去了评选“名师”的机会。这样的评比使教师更加不愿意花精力去开展教学研究,也不愿意下工夫去写论文,而是随便从网络上摘取一篇进行简单“润色”,东拼西凑地搞出一篇篇“文章”充数,导致了教育科研由“草根化”沦落为“无根化”的倾向。
四、评选结果影响小,没有形成推广效应
一般来说,一次大规模的论文评比活动应该推动和发现一批思维创新、视角独特的原创论文的出现,经过评比活动中的提炼升华,最终形成一定形式的成果集,再由组织单位借由各种渠道进行推广宣传,达到示范和辐射作用。但是,现在的论文评比结集活动存在两个缺陷:一是由于评奖的随意性,不能吸引教师拿出真正的有代表性的作品参赛,真正值得推广的科研成果乏善可陈;二是入选成果集门槛很低,但是交费却很高。这样的论文评比成果推广活动,局限在一些交钱参评(交钱买书)的教师范围内,活动本身不能引导和吸引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在后期也不能形成可观的宣传效应,与教师论文评比活动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到今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各级教育部门能否像整治办学违规行为一样,对教师论文评比活动中的这些乱象进行有效地整顿呢?这是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教师专业成长的重大课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采取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