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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五条对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关要求如下:
(1)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同一类型专业学员毕业论文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2)答辩小组成员应根据毕业设计完成质量和答辩情况,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参考评阅人意见,给出毕业设计评语和评分,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并由组长签名,报答辩委员会审核。
评语的内容应包括任务的完成情况、毕业设计的优缺点以及答辩情况等,评语要有针对性和学术性,不同成绩等级毕业设计的评语要有明显区别;
(3)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评分结果和成绩评定比例要求,填写成绩评定表中相关审核意见,确定最终成绩。
(4)学院训练部应汇总学员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录入“本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发布成绩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