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5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一、建立每门专业法学学科的课程论文写作
从本科二年级开始,法律专业老师就可以适当地给学生提供一些帮助,譬如推荐本课程课外法学专业读物、提供本专业思考题或案例分析题、组织学生课堂上对现今社会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布置课程论文、以及系统讲授学年论文的写作方法、提供查询相关法律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甚至可以鼓励和帮助其中少数优秀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求学期间公开发表法律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文章。不少学校还对在校期间学生公开发表专业或与专业相关的论文给予等同于毕业论文的待遇(即学生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可以免修毕业论文)。
二、建立培养学生法律能力的导师制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能力的培养是高等院校教学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学完教学计划所必须进行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对学生各项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达到系统巩固并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实际问题,全面训练与提高学生的动口、动手、动脑的能力。
本科生导师制从二年级开始到第八学期结束,历时三年时间。学生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分组并归导师管理,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分三个阶段进行,每学年一个阶段,每学年都有不同的训练方式。第二学年开始社会调查、法律辩论等实训项目,让学生书面做出实习、调查总结,以及做好辩论记录。第三学年根据专业课的需要可以进行法律咨询宣传、模拟法庭,让学生书面做出咨询宣传总结、法庭演练记录。第四学年可以通过毕业实习、法律援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的锻炼,让学生对毕业实习做出总结,也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了解,整理案件事实,能够运用法学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就具体法律问题提出利大弊小的解决方案。
通过导师的引导和督促以及学生自我能力的提升,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树立法学教育是能力教育的理念,既培养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的动口能力、又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去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这对学生具备应有的理论功底、实际工作能力和促进学生就业等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三、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应用
教师的导应做到“及时而导”、“有序而导”、“循序施导”。有了导师制为前提,老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学生的能力素质、专业方向、以及兴趣爱好就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这有利于在最后一学期开展毕业论文的指导。在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由导、学、研、修四个结构组成。
在确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环节,导师应分析学生有哪些类型和层次的学生,学生的学习程度如何,以及学生的需要和起点能力如何。再者分析环境,通过分析导师了解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及社会发展环境,从而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现实环境与最佳环境。还要分析资源,通过分析导师应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可利用的总体资源。
而学生应在分析的基础上,向导师说明自身学习情况、兴趣、拟确定的研究方向或领域、研究环境与资源。师生共同分析,共同确定适合学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在研究方向的确定上,可以考虑与学生今后工作相关,有利于保持学生的持续学习动力,这也与全社会提倡的终身学习相适应,使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要。
在开题环节,学生自行撰写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后,导师在与学生共同进行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在进入正式研究阶段,学生依选题分期向导师汇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导师依据学生情况分期给予由浅及深的指导,并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应共同研究、分析、论证,反复修证理解与观点,直至最后达成共识。在论文的撰写与修改阶段,学生自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写论文草稿,导师从格式、内容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与学生共同研究修改办法。在前述各个环节上,导、学过程都应制定具体评价指标,将导、学过程的原始记录与评价指标进行对照,由导师、学生自评,结合毕业答辩小组对论文与答辩的评价,最终给出毕业论文成绩。导学模式应用于法学毕业设计,与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目标与教学模式相一致、相配套,进而实现提升法学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导学模式从课堂教学延伸到毕业设计,使四年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相一致,学生经过如此过程的学习,既能提高各教学环节的有效性,又能大幅度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习的动力延伸于校外和终生。
法学毕业论文的改革应适应培养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生的需要,将毕业设计与创新教育、实践教育挂钩,丰富毕业设计形式,打破毕业论文是唯一毕业设计形式的现状,摒弃在学习的第四年才开始考虑毕业设计题目的惯例,应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实行随时发现、随时论证、随时设立。还可以通过建立社会评价、专家评价等其他质量评价形式,对毕业设计形式进行质量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