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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献资料的引用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2015年08月31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针对当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文献引用不规范较为突出这一问题,可通过下列措施加以有效抑制。

1.将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所参考的文献资料细分为“引用文献”和“参考文献”

“引用文献”是指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直接或归纳引用的文献,需在学位论文正文中逐一标出。而“参考文献”是指研究生在收集论文资料时阅读过的文献,对学位论文撰写有一定贡献但未在学位论文中直接或归纳引用的文献。

目前,我国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人文社会科学的学位论文中多采用脚注方式标注引用文献,而理工科学位论文则多采用尾注方式,集中在学位论文后或每章之后。相对而言,脚注方式清晰明了,易于评阅人查验。综合考虑,建议学位授予单位可要求研究生对“引用文献”采用脚注方式,对“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方式集中在论文之后。

2.通过字体差异,可实现学位论文中个人著述与引用文献的有效分离

直接引用的文献因其有双引号,易于辨识,相比之下,归纳式引用的文献也亟须增加其特征以增加可辨识性。考虑到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在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学位授予单位无权规定某个符号的含义及其用途。故建议通过学位论文中的字体差异,将研究生的个人著述与引用文献实现有效分离。这是因为对学位论文的字体、字号的规定是学位授予单位自有权力,不涉及国家标准。另一方面,字体差异简单明了,论文审阅人可直接辨识学位论文中研究生的个人著述(例如可要求用宋体)和引用文献(例如可要求用楷体)。

3.弃用“抄袭”概念,可明确规定“学位论文全文

文字复制比应为0”,引入“未标注引用点”概念由于“抄袭”难以界定因而建议放弃使用。在明确要求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中引用内容全部标注清楚后,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明确规定,学位论文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为0。与此同时,引入“未标注引用点”概念,是指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直接引用或归纳引用他人成果却未予以标注的情况。笔者曾组织测试,对学位论文的引用文献进行认真标注,其结果是全文文字复制比急降,但却很难达到0,这是因为检测系统的数据库是一个动态库,文献资源不断增加,逻辑算法也不断改进,因此不能简单依靠检测系统,完成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必须辅以人工判断。

如果在系统检测论文时,学位论文某些文字被标注为红色,但其纸质或电子版本中该处已用引文特殊字体(如楷体)标出,可视为检测系统误报。若该部分为正文字体(如宋体),则视为一处“未标注引用点”。如论文中“未标注引用点”达到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数量的(例如5处),则视该论文引用标注不规范,判定“形式审查”不通过,学位论文将退回研究生再做标注。

4.各司其责,双管齐下,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1)管理人员把好“形式审查”关。由于对学位论文实行“形式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人工辅助判定),将使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甚至是学位授予后被举报剽窃时,必须请专家组进行学术鉴定这一问题,转化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量化易控的预防性程序鉴定,由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甚至助管人员就可完成。因“未标注引用点”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出现目前判定论文是否剽窃时研究生或导师存在分歧和异议的问题。

(2)导师把好“学术审查”关。若研究生能按上述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明晰、规范的引文标注,且通过了“形式审查”,则导师可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位论文的两个关键点上:一是论文是否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的创新点是否成立。如果不是独立完成或创新点不成立,导师即可否定提交的学位论文,导师本人即可完成学术鉴定。如果创新点成立且系研究生独立完成,那导师进行第二个关键点的审查,包括论文工作量是否饱满等,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规定。如判定是肯定的,则允许研究生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如判定是否定的,则要求研究生补做工作,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通过双管齐下,一方面鼓励研究生放心大胆地查阅文献资料,积极引用,另一方面明晰研究生、管理人员和导师三方职责,使当前研究生应对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的常用手段,包括自费上网检测后将论文内容故意颠倒语序,添加“的、地、得”等助词,文字图片化等恶意行为失去意义。

若研究生故意改动,剽窃他人成果,即使检测系统和人工检查发现不了,但由于这部分内容以图片形式出现,字体有异,导师会重点审阅和查验,其结果是被导师发现的概率显著升高,研究生会有顾虑;若研究生正确标出,即使检测系统判定有误,人工检查判定时也会通过,对引用内容导师反倒不需花精力去审阅,但导师可直接感受到学位论文工作量的多少。所以无论研究生标或不标,都会面临两难选择,与其隐瞒不标,最终被导师直接鉴定为剽窃或作假,受到严惩,不如老老实实标出,即使论文有问题,也只是研究生水平、能力有限的问题,而不是论文作假问题。

在规范文献引用行为,按程序审查学位论文后,原先以“全文文字复制比”形式表现出的问题将会转化为另外一个问题,即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文献引用比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这是一个需要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进一步研究和确定的问题。

在防止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工作中有三个层次的工作要开展,一是需不懈地教育和积极引导,让广大研究生从内心深处愿意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自觉不愿作假;二是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如施行教育部34号令,严惩违规者,使学位论文作者不敢作假;第三便是本文所做的工作,通过细化规范,包括撰写规范和文献引用要求等,使其不能作假。实践表明,这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