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论文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管理制度的不足或弱化方面。一般而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是各个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化的重要体现。但部分学校管理规定存在的漏洞使得本科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出现了较多问题。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笔者所在高校为偏重于理工科的综合性大学, 在不注重学科差异性的情况下, 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却做出统一的要求, 法学毕业论文的格式及写作步骤也往往被要求完全按照理工科毕业论文的要求撰写,以至于定稿的毕业论文在形式上不符合文科学术论文的通行体例。此外,笔者所在高校还要求学生完成一篇或者一部分与其论文选题相关的外文论文或学术原著翻译工作, 以考察法科学生阅读与利用外文文献资料之能力。但从实际效果观之,此种要求实属多余,其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此外,在高校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中, 也存在导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质量不高的制度缺陷, 主要表现为:“一是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论文撰写课程, 二是对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时间规定不恰当。”
除了制度的先天不足外, 制度执行的弱化也使得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毕业论文是高校教育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了保证论文的总体质量,高校一般均制定从论文选题到答辩的体系化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往往在执行中存在被弱化的趋势,原因在于毕业论文的写作期间与学生寻找工作及各种社会考试的时间相冲突。如此一来,法学院系始终在论文质量与学生就业之间权衡, 论文质量管理制度时常发生向学生的切身利益———就业妥协的倾向, 但制定管理制度的初衷却被湮没,论文质量无法保证,制度的威信自然无法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