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2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学术论文创新是指论文在特定专业领域内与现有文献存在有价值的不同,而通过构建创新因素则可实现这种创新。因此,学术论文的创新并不是高深莫测与高不可攀的东西。在学位论文的指导与评审中,尤其是对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学位论文评审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评语中常常可见“好像”、“大体上”等含糊、笼统的评语。科学严谨的论文评审要求提供明确、实在的评语。本文的研究就是希望通过创新因素体系的设计为学位论文的创新水平的指导与评审提供一种较为科学严谨且可操作的方法。结合笔者的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应用建议:
1.任何学位论文都必须含有“创新因素”,这是评审学位论文创新的最低要求。对硕士与博士论文,这一点并无大虞,但对学士论文,则问题不少。由于学位论文具有强烈的形式上的或者说是格式上的要求与特点,也由于对学士论文创新的不重视,往往没有创新因素的学士论文亦获评审通过。
2.“创新因素”的鉴定可以运用以下程序:将设计好的创新因素表下发至审稿人或指导教师,请审稿人或指导教师指出论文中的创新因素。这就强制性地要求审稿人或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创新状况提供清晰明确的评语。
3.“创新水平”的界定,基本上界于定性与定量之间,即这是一种不完全的定量界定。审稿人或指导教师通过对创新因素的鉴定,基本上可以给出一个“有点新”、“很新”还是“全新”的判断,继而可以判断相关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相应的创新水平底限要求。
对于一些软科学方面的论文,出现不同的关于创新水平的鉴定结论,是正常的。这说明人们的认识都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往往都是样本性的而不是总体性的。但是,通过若干审稿人的意见,可以得到一个结论。这种具有“民主”性质的结论,是实践中常用的并得以接受的操作方式。
4.创新因素的设计是关键。应根据不同学科在实践中不断设计修正这些因素。
5.创新水平的层次除了“有点新”、“很新”和“全新”三种表述方法外,是否还有更精确更科学的界定,值得在理论上与实践中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