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3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近来偷闲阅读了海外学人方舟子著《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一书,惊讶于论文造假之盛行。联想到实际工作中似曾相识的论文比比皆是,如伪造数据图表、臆测结论的,抄袭教科书、专著及新近出版的学术期刊论文的,节译外文当作自己成果发表的等等。更有甚者,少数利欲熏心者竟然在网上公开叫卖论文,提供从写作到发表的全套服务。期刊的编辑部对于明显抄袭之“论文”作弃稿处理,而对于改头换面查无实据之“论文”只好放行。以至于学术大兴抄袭之风而原创渐渐式微,中国学术在表面繁荣的背后是学术泡沫的泛滥。看来有必要对这个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
l、作假之风盛行为论文造假提供了土壤
在如此盛行的造假世风下,论文作者不会因为造假而于心不忍或不安,大多数的论文作者写作论文只是为了评职称评学位等。既如此,抄别人抄自己(将自己的论文改头换面反复发表,以求引用率)或被别人抄袭亦属正常。少数作者发表论文不是为了研究和创造,而是为了得到科研经费、荣誉及加薪等等好处。因此,写作动机不纯、视论文造假为获得个人功利的一条捷径,是论文造假越演越烈的主要内因。
2、笔墨官司难打,论文的鉴定决非易事
对于论文引用过度和抄袭的认定往往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尤其是抄袭自己的论文,是继承还是为了露脸而重复发表,其鉴定也非常不易,非作者的专门研究者不可。以名作家张爱玲为例。其同一时期发表的作品《怨女》和《金锁记》故事情节及中心思想基本一致:以出身低微的银娣(七巧)为追求以金钱为代表的荣华富贵,不惜牺牲自己的爱情和自由嫁给一个封建官僚家庭的瘫痪二儿子做没有正房的二房媳妇,在历尽万苦终于得到金钱后,又关起门来做“慈禧太后”,变戏法地折磨想得到金钱的人(儿女、亲戚),最后在寂寞和幽怨中终其一生的故事来说明追求金钱和终被金钱所累的人性。从编辑的角度来看,《怨女》无疑是《金锁记》的草稿,《金锁记》的叙述更简练、更技巧,因而更经典更震撼人心;如果有了《金锁记》,似无必要再发表《怨女》。由此可见,对于名家的已成经典的作品尚且不好鉴定是创作还是再现,更何况尚未发表的论文。
3、泛信息化及囿于自身条件使编辑有失察之过
虽然论文造假的主体是论文的作者,但只要编者加以阻止,当不至于造假论文泛滥成灾。然而,由于一篇论文在未发表时要靠少数几个编者、审稿人断定其是否造假,无异于预测股票市场的变化,实在是谈何容易。其原因有三。
3.1 限于自身条件难以完成对论文的有效甄别
学术期刊小而全(大多是综合版),过多过滥,千刊一面,学术期刊自身条件之差是有目共睹的:往往是编辑部仅二三个人、二三万经费做所有的工作。编辑部因缺钱不可能延请高手审稿。由于是综合性,发表的论文涉及面过广过多,往往是一篇论文很多家刊物都适合发表,很难堵绝论文的抄袭和重复发表;又由于学术期刊过多,使论文的淘汰率过低。此外,由于编辑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不可能涉足所有的专业,更不可能成为各专业的专家,对论文的编辑加工有时也变得盲目和无头绪。在这种条件下,对论文的有效甄别几乎是不可能的。
3.2 泛信息化的条件下。使编审者的审稿难度增加
信息社会的到来,使编审者面对众多的期刊、报纸及网络等既多又杂乱的信息源,一时难以理清头绪,在短时间要对每篇论文做出正确的鉴定,实在是徒耗精力。首先是难以找到源头,即该论文是抄谁的论文。即使将其论文题目论文作者找到了,也很难鉴定是合理引用还是恶意抄袭,等等。往往是作者在不健康的心态下,以某篇论文为骨架和其他论文一起加以“汇编”,然后在参考文献中不列入作为骨架的主要论文而录入其他论文。这样一来,如果没有查到作骨架那篇论文而仅查到其他论文,则该文稿基本上在适当引用的范围内。但若找到作骨架那篇论文,作者的“创作”就会不复存在或难以独立存在,显然已超过适当引用的范围了。
3.3 论文及论文作者的特殊性使适当引用和引用不当或恶意抄袭的鉴定比较困难
论文的认定有其特殊性:(1)论文大多为学术报告,公式、数据、图表及结论的字数或印刷符号很少,却往往构成论文的实质部分。因此,以诸如“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总量的十分之一,但专题详论文章和古体诗词除外”(文化部1985年1月1日公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的惯例不适合论文抄袭的认定。试想,如果牛顿的万有引力公式、爱因斯坦的能量公式都被人抄袭了,那万有引力和相对论不就要改姓了。(2)由于专业的细分,论文抄袭的认定越来越难。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同行专家由于没有关注该课题而没法认定,所以论文的认定很可能是只有作者和相关的课题组才能认定。对于抄袭国外作者的论文的认定就更加困难。(3)论文的作者往往是匆匆的过客,其论文的写作目的仅限于评职称等,这就使编者不了解作者的情况及作者的信誉。因此,编者对自己编辑的稿件心中不了然,存在着作者隔山卖驴的情况。
4、克服论文造假的对策
对于论文造假综合征,在短时间内仅靠编辑的力量怕是无法克服的。然而,作为期刊的编者,不是一点也不可为,对策还是有的。
首先,建议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下决心克服目前学术期刊小而全的状况。淘汰一批办刊条件差的学术期刊,合并一批办刊条件一般的学术期刊,并给与经费和人员保障。学术期刊应办成专业期刊,最好是以学科进行分类出版,并由懂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责任编辑和审稿人。同时,应缩短学术期刊的出版周期,做到数量适中、办刊水平高及出版周期快。这已是国际国内的办刊共识。如著名的《柳叶刀》、《自然》杂志,都是以专业性强、出版周期短而赢利的。其新作者一般需要可靠的专家推荐,才能发表论文。我们还可借鉴前苏联的经验。前苏联800余所高校仅45种学报,由各学科的相关高校轮流出版,出版周期短,大都发表学术含量高的学术论文。作者基本上是各高校的科研人员,编者了解作者的个人品德和课题进程,有目的的约稿占绝大多数。这样既可以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办好刊物,又可以有效地克服论文的造假。
其次,要加强学术期刊编辑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对可疑论文和初次投稿的论文要进行有效的甄别。如查阅百科全书、教科书及学术期刊网,看是否有相同内容和相同的表达。尤其是学术期刊网基本上能查到作者发表的论文,可以有效地克服论文的重复发表。也可以根据论文题目、关键词及文后列入的参考文献等线索进行查询和比较,看是否超过合理引用的范围,对引用他人著作未注明出处及其他侵害著作权的论文坚决不用。此外,通过检索数据库,可以初步选择与待审论文研究方向相近的审稿专家。对初选审稿专家再进行人名检索,查找其近年的论文发表情况及研究方向变更情况,选聘研究方向一致、学术造诣深的学者为审稿专家。由于审稿专家对论文涉及的课题于心了然,自然就容易判断是否造假。对于恶意抄袭他人著作而违反著作权法的论文作者,应打入黑名单,若干年内不发表其论文。
第三,学报研究会、学术期刊网等研究和信息服务机构应发挥行业协会的一定职能,对编辑部的工作提供指导。如目前在若干数据库实施的网上投稿及审稿人库,为各编辑部丰富稿源和识别作者抄袭提供了便利。今后还可以编辑作者黑名单库,让编辑部将作者的抄袭行为进行张贴,以供同行参考。也可以扩大期刊网的功能,设置待审论文和数据库已有论文的比较功能,如编辑部可以选取论文的某一段(实质部分或可疑部分)和数据库中的已有论文进行比较,并给出引用和雷同的论文,以红线显示引用和雷同的部分。也可以用题目、作者、关键词、摘要及参考文献等加以限定,使数据库仅比较相关的论文,以提高比较的速度。
总之,经过多方努力,论文造假的行为将有所收敛,原创论文将会越来越多。作为学术期刊的编者,理应为净化学术氛围尽到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