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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抄袭门”名利所催


2014年03月3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不仅几乎照抄我的文章,而且,竟然连我做的访谈也抄袭到注释中去了!把我对两位朋友所做的访谈,变成他(胡兴荣教授)所做的访谈,也实在太过分了吧?!

2005年12月14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张志安在网上发表了《学术打假:〈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的文章,指称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发表在香港《中国传媒报告》2004年第2期的文章《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严重抄袭”了自己的《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

据悉,《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是张志安与其学友合作的论文,曾发表于《新闻记者》杂志,并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就在一年前,张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胡兴荣撰写的《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认真阅读后发现这篇文章有数处和自己的论文雷同,而且没有标出引文出处。于是,把抄袭的矛头指向其作者胡兴荣。

“对照我的原文,几乎没有修改就原样照搬。”张志安详细对比了两篇文章的异同,证据确凿。对此,胡兴荣在收到被指抄袭邮件后承认,“文章确实存在失误之处”,并解释,“我在写作本文的过程中并没有抄袭的意图,但必须吸取教训并郑重在此向张志安先生致歉”。表示要为自己的不严谨和疏忽所导致的错误负责。

而受害者张志安并不这样认为,“不敢相信,一位在台湾、香港和汕头都有求学、从教经历的学者,在几乎原封不动地搬用其他作者论文段落和访谈资料的时候,竟然‘失误’到连注释都不修改的程度!仅凭‘作者访谈资料’的严重错误,就能够说明问题了。”

学术“传染病”

2005年12月17日,也就是抄袭被揭发的第三天,胡兴荣向学院主动提出辞职,学院领导当天接受了其辞职请求。学术“蝗虫”最终为自己的抄袭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学术界并没有以此为戒,纵观近几年,发生在高校中的抄袭、剽窃屡打屡现,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6年初,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在出版个人著作时,因侵犯著作权而被作者起诉。2007年初,有匿名信举报北方工业大学体育教研室1名主任、1名副教授和2名讲师,几乎全文抄袭他人发表过的论文。2007年12月24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校园网上挂出“2007年第1号”通告,自曝本校三起学术剽窃事件始末。

今年年初,学术界又曝出两起学术抄袭案件,一是福建农科院研究员、著名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谢华安涉嫌抄袭却被评上中科院院士。二是中山大学副校长、留美博士后黎孟枫为获取国家科技部研究经费批复的863项目,涉嫌剽窃他人科技成果。

从已曝光的案件来看,抄袭剽窃问题不仅在一些学术水平低的学校或年轻的学人身上发生,包括一些名牌学府和科研机构,都曾出现过此类丑闻。尤其不可思议的是,就连一些功成名就的才子、名家、权威,也因公然抄袭他人成果而东窗事发。

功利心诱因

目前来看,媒体披露的剽窃抄袭案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学界仍有许多“漏网之鱼”逍遥法外。学术造假固然与一些学人职业道德沦丧有关,但当它发展成“学术蝗祸”时,所暴露的已不是个别学人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流行着这样的做法:教授、副教授必须每年发表多少篇SCI论文、EI论文等;每发表一篇SCI论文、EI论文,即给予作者相应的配套经费奖励,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职务的重要条件。由此可见,学术界本身量化指标考核和学术评介的机制在学术造假问题上难逃干系。诚如我国著名的教育学者熊丙奇所说,学校如果过分看重数量指标,必然导致教师对数量指标的“病态追求”与“病态攀比”,从而使科学研究脱离应有的健康轨道。

熊丙奇表示,“原创的科学研究是十分艰难的,而且,有不少科学研究要经历时间的考验,才能够显示出重大的价值,才可能得到承认。所谓十年磨一剑,我们要求一个科学家在几年里撰写出多篇高质量的论文,其本身就不一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