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3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新年伊始,被称为“史上最严处罚”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今后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而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
可以说,此举犹如及时雨,正逢其时,大快人心。眼下,如果要将造假列一名单,浮现在公众脑海中的,除了毒胶囊、地沟油、皮鞋奶、苏丹红、瘦肉精,一定还得加上一件,那就是“假论文”。悉数大学诸多痼疾,恐怕十个人中有九人会认为是学术作假。今日之大学生,有些人俨然成为弄虚作假的高手,论文拼凑、赶制、抄袭、剽窃无一不擅长。前不久,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戴建业发表博文,直陈“在所有走过场教育中,最难堪的是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他甚至呼吁取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一石激起千层浪,该言论立即引来一片热议,虽然该言论稍显过激,但他的担忧不无道理,发人深思。
其实,“走过场”“搞形式”的岂止是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在硕士生、博士生的论文答辩中也大量存在类似现象,往往学生匆忙应付、老师疲于对付,学生论文拼凑、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近年来随着本科特别是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扩招,我国学位论文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从院士到大学校长,从教授到学生,从北大、清华到普通高校,无不频频曝出论文造假丑闻。许多政府官员的硕士、博士论文也是由秘书或他人操刀炮制而成,许多“注水学位论文”源源不断地批量生产。
学术是大学之魂、兴校之基,诚信是为人之道、学术之本。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学术诚信。匈牙利总统施米特· 帕尔因为论文抄了几页,就让他深陷论文抄袭漩涡,丢了博士,辞去总统。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欧洲议会副议长西尔瓦纳·考赫·梅林等多名高层官员也都是因论文作假而被“拉下马”。
相比之下,我国对学术造假的惩戒显然太轻,鲜有取消学位之举,往往是大棒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且高校“舐犊情深”,甘愿充当“保护伞”,对造假行为一味包庇、纵容,久而久之,学术造假渐之风蔓延,在这种“宽松”的氛围中,我国论文生产越来越多,泥沙俱下,数量高居世界第一,但高质量、有影响的论文凤毛麟角,中国论文平均引用率排名在百名开外,篇均被引次数低于世界平均值,美国《科学》杂志对中国论文的拒稿率高达98%。
在论文作假泛滥成灾、病入膏肓的当下,教育部重拳出击,剑指论文造假这一顽疾,开出一剂猛药,非常给力,正顺应了公众的期待,深得民心。但从历史经验来看,好的政策也未必收到好的效果,“史上最严处罚”的“重拳”还需谨防打在“棉花”上,避免打假变成“假打”。
一者,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让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法度已定,现在关键是落实执行。“史上最严处罚”如何才能落到实处,令行禁止,需要地方出台更为具体的规定。例如文件列举的作假行为包括“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但对剽窃的界定并不清晰,“剽窃”意为抄袭窃取别人的著作的行为,包括完全剽窃、部分剽窃,复制粘贴剽窃、词语转换剽窃等,不同的情节显然应予不同的处理,但这些都没有具体规定。当前的处理办法较为原则,可操作性还不强,容易让作假者钻空子。高校应细化,这样可操作性越强,执行起来越便捷。
二者,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要与学位论文的改革统筹兼顾起来。学位论文作假固然和学生诚信意识缺乏、不遵守学术规范、论文导师指导不严谨有关,但还有一重要原因就是学位论文制度本身。在国外,许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必撰写毕业论文,只需通过课程学分。我国要求本科生和硕士撰写论文,本意是好的,但由于学生大四期间准备就业、考研、出国,且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有限,往往难以认真完成学位论文,故出现闭门造车、敷衍了事、剽窃抄袭、买卖论文等现象。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已有不少高校尝试改革,学生可凭社会调查报告、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来替代毕业论文。此举既激励学生对学术真正产生热情,锻炼了学生能力,又避免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和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再者,论文打假还需不惧权威,既拍苍蝇,又打老虎。为了确保“史上最严处罚”的严肃性,必须统一尺度,既严肃处理学位作假的学生,又要追究那些代写人员、指导老师和高校的责任。现实中,从事创收副业、参与论文代写、论文刊发收费的不乏博士生、硕士生和一些讲师及副教授。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代写学位论文人员和审查把关不严的导师严肃惩罚,这一点必须落到实处,因为现实中,人们见惯了丢卒保帅、不痛不痒的道歉和校方无期限拖延处理结果,最后对论文造假行为不了了之。
只有对论文作假行为保持零容忍,绝不姑息,这样“打假”才会取得实效,否则只会越打越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