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7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学术腐败的产生和扩展无疑是与社会腐败的影响是密切相关的, 但更需要认识和深究的, 还是学术腐败产生的内因。
1. 学术殿堂上的“第四种”人
学术活动作为人的活动, 不能不受到人们从事学术活动的动机的支配, 因而学术腐败的原因, 必须从学术活动参与者的思想动机中去寻找。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 在学术殿堂上有三种人,一种人完全是为科学而科学, 为学术而学术的, 他们生存的意义就是为了从事科学研究, 他们为了科学, 不计任何个人的利害得失和荣辱誉毁; 另一种人是因为他们在科学活动中能使自己智慧和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还有一种人则只是把科学活动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
学术腐败的产生, 是因为还有学术殿堂上实际上还有“第四种人”,他们远远不满足于把学术活动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 还想把学术活动作为巧取豪夺, 牟谋个人暴利的敲门砖; 而他们既有着“对权力或物质收益的过分贪婪”,有着“不择手段地赢得认可的强烈愿望”,又有着“认为自己可以利用体制的漏洞但却不会受到惩罚”的侥幸心理, 或者认为学术界同仁“无法测定他们的欺诈行为”的“错误感觉”,甚至有着“嗜赌成癖的赌徒本性”于是便铤而走险, 成了学术腐败行为的作俑者。
值得注意的是, 科学的发展和科学事业的进步, 并不总是伴同着科学道德的高扬的。在科学的自发时代, 即科学活动还没有得到任何社会性支持而只是少数人凭个人兴趣爱好的业余活动时, 学术殿堂上多是为科学而科学、为学术而学术的人; 而经过科学的恩主时代( 即科学活动得到某些慈善组织的资助) 和“国家主义”时代( 科学主要依靠国家的投人) 活动, 随着科学活动的日益专门化、职业化、学术殿堂中却更多地充斥了第二种人和第三种人。而随着科学日益成为第一生产力, 科学家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得到的社会回报日益丰厚, 学术殿堂中的第二和第三种人中却逐渐分化出第四种人, 即只是把学术活动作为谋取名利之道的人。在我国, 人们对于学术腐败的指责, 并非是在“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年代, 却是在“科教兴国”的口号越喊越响, 知识分子的物质待遇得到相当改善的时候, 正是因为学术活动可能得到的丰厚回报, 也同时提供了滋生“第四种”人的物质基础。这也许应了一句话——“林子大了, 什么鸟都会有”。
2. 学术资源分配中的利益失衡
学术物质基础的改善反而带来某种学术道德的沦丧, 这种情况也许有些让人失望, 但学术物质基础的改善并不注定导致这种情况。学术殿堂上第四种人的滋生, 从学术内部的运行机制来看, 还与学术资源分配中的利益失衡有密切关系。
任何资源的配置, 一般都离不开两项原则, 一是公正公平原则, 二是效率原则。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而正义的主题是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划分的方式问题, 如何公正地进行利益分配, 罗尔斯提出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平等自由原则, 即每个人对所有人都拥有的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都有一种平等权利; 二是包括补偿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的差别原则, 即不平等的利益分配必须有利于最少受惠者,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必须向所有人开放。并提出两个优先原则: 一是自由的优先性原则,二是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性原则。在这里, 罗尔斯不仅强调利益分配和机会提供的平等, 并且强调给予最少受惠者更多利益和机会较少者更多机会。另一位美国学者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权衡》一书中则认为在生产领域应以效率优先, 在有效率的经济中促进平等; 而在非生产领域则需要更注重平等; 同时认为在两者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寻求适当的调和, 两害相比择其轻, 两利相较择其重。这两种看法尽管在是公平第一还是效率优先的问题上有所差异, 但是在保持适当的利益均衡上, 却是有着共通之处的。
而近年来, 我们在进行学术资源的配置中, 在强调效率原则的同时, 却往往人为地造成了学术资源配置中严重的利益失衡。“有的还要再给, 而且多多益善。没有的不但不给, 连他已有的也要夺走。”—— 本来, 在学术界就已经存在这样一种“马太效应”,即已经得到承认的科学家所获得的承认常常会多于其他科学家作出相同或等价贡献时所得到的承认。而这些年来, 在与其他行业和国外学术界进行人才竞争的压力下, 在急于创造“世界一流”的学术奇迹的雄心壮志下, 在“重赏之下, 必有勇夫”的期望下, 也在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形成的政策运作模式下, 学术机构自身和其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术资源分配中的采取的这样那样的“重点”资助措施和各种“倾斜”政策、“特区”政策, 却一再强化了学术界的“马太效应”。有人曾说, 政治的艺术便是利益平衡的艺术。政策特别是资源分配政策的重心本来是应当着眼于矛盾的调和和利益的平衡的, 但由于长期的短缺经济和计划经济形成的思维惯性, 在学术资源配置上, 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们的兴奋点却往往是在能够制造新闻轰动效应的资源更集中使用上; 而在政策的操作层面, 公平实际上便被作为效率的对立物, 效率优先转换成所有层次上利益分配的“拉开差距”和“突出重点”。而由于学术领域利益分配差距的迅速扩大和严重失衡, 一方面造成了学术界许多人感到被歧视的精神压力, 另一方面也开拓了在学术活动中赢取个人暴利的可能空间。“十倍的利润会使人疯狂, 百倍的利润会使人甘冒被砍头的危险。”这种利益空间自然会刺激起一些人尽快成为学术新贵的强烈欲望, 使学术殿堂中滋生出那种为了个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第四种人。
3. 学术的“失范”
学术的腐败反映了学术界的不轨行为, 即背离学术规范的行为, 因此, 学术的腐败, 不能不归咎于学术规范体系的缺失。首先是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缺失。“具有共同的道德规范是每一社会存在的必要性条件”,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需要依赖健全的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曾经提出, 在四种规范, 即“普遍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公有性和无私利性”,指导着科学家的行为, 构成了科学的“精神气质”。谁要加入科学共同体, 谁就必须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 谁要违背了这些规范, 谁就会激起科学家们的道德义愤。
“科学是没有国界的”,学术道德的规范体系无疑是应当具有国际性的; 但“科学家是有国界的”,由于特定的民族文化的影响, 不同国家的知识分子群体总会有其某些特定的精神气质, 因而, 就一个国家范围所言的学术道德规范, 总会融进某种民族性。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治学之道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中国传统的学术道德规范有两个显著的特性, 一是“匡时济世”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如所谓“达则兼济天下”、“居庙堂之高而忧其君, 处江湖之远而忧其民”、“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二是“修身养性”的道德自律意识, 如所谓“退则独善其身”、“吾日三省吾身”、“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等。
但近年来, 市场经济下的趋利主义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道德的“失范”却使学术界现有的道德规范体系受到剧烈的冲击。这种冲击, 使得传统的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道德约束力日益被削弱, 甚至有人会“蔑视”科学的价值体系, 这便带来了学术界的道德失范行为。例如, 市场经济中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 也带动了学术界不少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以致科学的无私利性规范和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日益被淡忘; 少数人不是依靠诚实劳动而是依靠投机和钻空子暴富的示范效应, 也诱使学术界的某些人抛开了科学的普遍性或无偏见性规范中所要求的实事求是和诚信, 导致了学术界屡见不鲜的剽窃和欺诈行为。
其次是学术研究行为规范体系的缺乏。
学术研究的行为规范体系, 规定了学术活动的参与者在各种学术活动中具体的行动准则和行为方式, 包括学术论著如何撰写、署名, 如何正确引用他人成果等, 如何处理实验数据等。这种行为规范体系, 把学术道德规范进一步具体化, 提供了学术领域的“游戏规则”,起着维护学术活动的正常秩序包括知识产权和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的作用; 同时它也提供了学术竞争、交流的某种操作平台, 使学术竞争者能够站到同一条起跑线上, 学术交流者能获得某种标准化语境。
但长期以来, 由于知识产权观念的淡薄和学术管理的落后, 我们对学术研究的行为规范一直不够重视, 极少这方面的成文法规, 也缺少这方面的研究和教育。这不仅给那种有意识的学术越轨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也时常导致了学术界的某些无意识的越轨行为。例如, 学术界声讨最多的学术腐败行为便是学术上的剽窃行为。美国海洋生物学家卡尔·辛德曼认为, 所谓剽窃, 即非经授权或未承认别人的贡献而使用别人出版或发表的著述。而在剽窃中有一种“无意识的剽窃”,如有人在学术论文中引用了在平时偶然听到的别人在随意评论或说笑或简短口头总结中的东西, 但却未加适当的说明, 在我们的学术界, 并不难找到这种“无意识的剽窃行为”,而其根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不少人对有关学术研究的具体行为规范缺乏了解所致。
学术规范体系的缺失还反映在缺乏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上。近年来, 在学术评价中, 盛行一种以发表学术论著及相关期刊的等级来评价学术人员和学术机构的科研成绩和学术贡献的做法。这不能说没有一定合理性, 它强化了学术人员出成果的“射门”意识, 也使学术评价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也容易回避某些争议。但这种评价方式却同时也导致了学术研究中只顾数量不顾质量的倾向, 使我们的学术界日益失去寻求重大科技创
新的动力和科技竞争的后劲。例如, 近几年来, 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科技论文, 从数量上来说, 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南京大学1995年发表的被《科学论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数, 1995年为452篇, 2000年增至803篇; 清华大学发表的同类论文在同时期中则从231增至1054篇; 2001年, 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被《科学论文索引》、《工程索引》、《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的论文总数, 己居世界第8位, 只在美、日、英、德、法、加拿大、意大利之后。然而, 令人惶惑的是, 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革新发明一等奖却连续四年空缺; 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一年一度的《国际竞争力报告》中, 我国的科技竞争力1995 年在参评的47个国家中居第27位, 1998年曾上升到第13位, 2000年却又回落到第28位。
更糟糕的是, 学术评价的偏向所形成的要求多出、快出研究成果的压力, 对于学术界正在蔓延的急功近利心态来说, 如同一种发泡剂, 造成了学术界的“一派”浮躁, 也导致了学术的日益平庸化、泡沫化, “泡沫学术”、“垃圾论文”因此而在学术界泛滥成灾。
这种情况当然并非中国学术界所独有, 一位美国学者曾在一本书中提到美国学术界的类似情况:“‘不发表即淘汰’的压力导致大学学者们的注意力只是集中在发表学术论著的数量上。按照学术论著的数量对学术机构的地位进行排序, 也成为一种时髦。”“这种对于数量的强调具有不幸的后果, 如促使教授去发表质量不高的作品, 在著作尚未成熟之前就急着拿出去发表, 或者以同样的思想或发明仅作稍微变化一再拿出来发表。”以致产生出“大批的平庸之作”。几年前, 当时的斯坦福大学校长唐纳德·肯尼迪曾针对目前高校教师在发表学术论著上只追求数量的倾向, 宣布了一项在大学教员聘用、提升或连任方面的政策变革: “我希望我们可以同意从数量意义上来用研究成果作为任用或提升的一项标准是一种不合适的思想??平庸学识的过度生产是当代学术生活的最为夸大其辞的做法: 它会因单纯的篇幅而隐匿了真正重要的著作; 它浪费了时间和资源。”有鉴于此, 唐纳德·肯尼迪提出,在作出有关人事决定时, 对其发表的学术论著, 不是要求多多益善, 而是必须加以限制, 以“逆转把计数和度量作为评估教员研究的重要手段的骇人信条。”不幸的是, 当这种学术评价方式正在被人家摈弃时, 我们却正把它奉若为至宝。
4. 学术民主的匮乏
学术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术权力的腐败,而学术权力的腐败则主要由于学术民主的匮乏所致。
我们一直是强调民主的, 但对于民主的认识水平, 许多人却还停留在“当官不为民作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上。例如, 在“为民作主”的观念下, 某些部门对只在干部中选拔第三梯队还觉得不过瘾, 还要大力在学术领域选拔学术带头人, 真是其愿可嘉,其行却可笑, 细想想, 这与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帮主选掌门人何异呢? 由于对民主认识水平的落后, 形成了极落后的管理观念, 也导致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 某些部门至今仍把许多应该由学术界自己掌握的权力如考试的组织、文凭的发放、专业的建立、职称的评定等抓在手里。学术权力行政化的集中, 一方面形成了对学术过多的行政干预, 另一方面则甩开甚至割断了学术权力所可能受到的民主监督。学术组织的负责人也因只需要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而不需要对全体组织成员负责, 他们关心的常常只是如何与学术行政主管部门之间拉关系, “走后门”,而很少有人真正考虑过如何进行民主决策, 如何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而学术组织的管理过程则充溢着一种官僚主义, “门难进, 脸难看, 事难办”,在学术管理机构比比皆是。许多其实无关紧要的事才会“由民作主”,许多重要的学术事务总是少数人“为民作主”的。在最需要高扬学术人员的主体性因而最需要柔性管理的学术界, 前后出台的许多管理改革的“新创造”、“新经验”,却与当年卓别林在“摩登时代”里揭露和嘲讽过的生产流水线上的“科学管理”同出一辙。说不清是恭维还是调侃, 大学管理机构中, 称校领导为“老板”也成了一种时尚。
在这样的管理结构和管理氛围下, 在我们的学术界, 民主监督机制的不足甚至还在被削弱是不言而喻的。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边的肯尼迪公园内的一个石柱上, 刻有十分令人玩味的肯尼迪的一段话, 意思是: “质疑权力的人”和“创造权力的人”对一个国家都是必不可少的, “正是这些质疑权力的人们在帮助我们做出判断, 究竟是我们使用权力,还是权力使用我们。”如果广大学术工作者缺乏对学术权力质疑的权力, 如果学术权力的掌握者也因此缺乏正确使用学术权力的判断能力, 学术权力的腐败还能避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