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0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目前,我国对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届定还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而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的类型也随着社会与科学的发展在日渐复杂,手段也越来越隐蔽。2007年1月中国科协技术协会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对学术不端行为作了如下的届定,认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主要包括:篡改记录、捏造数据结果、提供虚假陈述、获奖证书、论文成果;侵犯损害他人著作权;一稿多投;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对竞争项目设置障碍;参与或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对投诉人打击报复;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违背客观公证原则以获取利益;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等7种行为。
2009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认定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等行为为学术不端行为。
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对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做了比较明确的届定,他认为,学术腐败指学术运作中为实现某些学术或非学术目的而实施的损害学术纯洁性的非学术行为,如履历、成果造假、权力寻租、行贿受贿和各种变相的利益转移行为。学术不端是指那些为谋求个人或集体利益而有意识地违背学术规范的学术行为,包括学术活动中的各种欺诈和渎职行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