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升级,查看新版
4000-058-056
品牌全面升级,论文检测进入“PaperRight”时代!

以“致敬”为由能掩盖抄袭行为吗?


2012年10月29日 | 作者: paperrater | 分类: 行业动态 | 来源: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

近日出现一个奇怪的新闻,中山大学的博士雷某与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李某,两人在自己的论文得著作中涉嫌大量抄袭,抄袭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庆智的一本著作。雷某与李某的抄袭事件被揭发以后,尽称是因为周的“文字太精美了”,之所以抄袭是为了表达对周的致敬,并表示愿意私了,赔偿周的损失。

雷某的“抄袭有理”论,一时在学术界广泛流传。若这一逻辑能够成立,天下还有什么坏事不可以冠上漂亮堂皇的名义,供人赞美呢!窃贼行偷,自然是受害人的钱物太精美了,不偷不足以表达对持有人的致敬之情;盗匪打劫,完全因被劫者的财物太珍贵了,不抢又如何体现出对持有者的敬慕之心呢?如此荒诞的类比,尽可以举出成千上万,或许可称之为雷氏定理,当可雷倒凡人无数了。

抄袭就是抄袭,不止是有违道德,亦触犯法律,并不因为抄袭者衣冠楚楚、相貌堂堂且花言巧语擅长诡辩,就变得正经起来甚至崇高起来。抄袭者一旦劣行败露,免不了斯文扫地甚至身败名裂。这一番极其简单浅显的道理,身为博士的雷某不会不明白。之所以明知故犯,被揪住狐狸尾巴后又假装糊涂,把剽窃丑行硬说成是“致敬”美事,全是因为这么弄虚作假偷盗他人学术成果,沽名钓誉兼捞实惠好处太大了,干吗非要拒绝这一诱惑呢!

这事确实不宜私了,还是请相关法律秉公断案更好。否则,知识产权横遭无端侵害的恶劣风气断难遏止。